「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耶穌時代,在猶太社會中有兩大勢力:法利塞人和撒杜塞人。耶穌與他們都劍拔弩張。今天,上主遇上的是撒杜塞人,與他們起了衝突。撒杜塞人是社會上的知識份子,是社會的貴族──這似是某類為當了很多公職,宗教觀較為保守的人而設的俱樂部。他們抗拒大部分的舊約,只接納梅瑟五書(首五部著作)是由天主默感所寫成的。不似法利塞人,他們不相信人有死後的生命、靈魂的國度或肉身的復活。
為了為難耶穌,撒杜塞人描述了一個怪異的情況,關於一位似乎是所謂「黑寡婦」的婦人,先後嫁了兄弟7人,但他們在婚後都死了的事。根據梅瑟法律和猶太習俗,當一個女人的丈夫死了又沒有子嗣,亡者的弟弟有義務與已故哥哥妻子結婚,好為死者留後,也為了保障那婦女以後的生活(見申25:5-6)。他們最後要問的問題是,她死後會是誰的妻子(路20:33)?
上主一如既往,沒有直接回答這問題。祂反而指出,事實上,婚姻只是人世旅途上的事,至死告終──「至死不渝」。這並不是說,夫婦死後不能相聚,他們當然會,只是換了另一種方式重聚,在天主前有了另一種關係。超越此世以後,再無婚姻的需要,因為男人和他的妻子,都在他們的愛和對天主的朝拜中,聚集起來──就似天使。
天主是生活的主,每當我們死於基督,我們便領受永生的恩寵,我們的肉身會再次復活。這是我們信仰的要點,亦是最基本的真理。我們視復活為我們最大的希望,確保是我們永恆的終向──基督在我們內光榮的希望。
「播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播種的是可羞辱的,復活起來的是光榮的;播種的是軟弱的,復活起來的是強健的;播種的是屬生靈身體,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既有屬生靈的身體,也就有屬神的身體。」(格前15: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