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你有遺失東西的經驗嗎?尤其是那些正想著要用,或貴重,或具紀念價值的東西。不久前,有首小曲的副歌部份正好反映現代大有可能發生的事情:「你曾試過遺失鑰匙,又同時遺失了手提電話嗎?」是的,這可能是我們大部份人都曾遇上過的情況。這情況糟糕透頂,不住尋找的感覺相當駭人,教人情急敗壞。無論遺失的是鑰匙、手提電話,抑或是眼鏡,我們都必須回憶自己的腳蹤,在這裡、那裡、四處尋尋覓覓。這時,沒有甚麼比別人把失物物歸原主,或自己眾裡尋它,就是失而復得,更令人歡樂。有時,當我們遍尋不獲,沮喪失落時,別人冷靜的頭腦比我們更有機會尋著它。
這失而復得的喜樂每個人都感受到,耶穌正好用這感覺來助我們認識福音中的要素,和核心信息──天主拯救罪人。無可否認,我們全都是罪人,只在程度上有分別,使我們都需要天主的憐憫和救恩。基督信仰要宣揚的訊息,就是我們都迷失,需被尋獲;我們瞎眼了,能重見光明。
簡而言之,我們在今天的福音邂逅天主的奇妙救恩。這樣強調天主的愛和憐憫,使人感到安慰和舒暢。這知識和經驗植根於我們的悔改。就似是耶穌教我們抬起頭來,容許我們窺見當人悔改時,天國的景況:那裡會有極大歡樂!
今時今日,悔改並不是熱門的議題,耶穌在世時所處的時代不是,我們所處的時代當然亦不是。你上次不單說:「對不起!」還要說:「我會認真悔改,為我所做的一切我現在向你道歉,我尋求天主的助佑不再這樣冒犯你。」是甚麼時候?
我們參與了救恩,這並不代表我們能自我拯救,我們不能,但我們卻能悔改,靠著天主的恩寵和助佑,自由地、甘願選擇不再犯罪。
「奇妙救恩,何等甜蜜,救我可憐罪人,我曾失喪,今復昄衣,瞎眼今得看見。」(若望‧紐頓John New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