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塔冷通」的比喻是耶穌另一個膾炙人口的比喻,其最基本的道理和意義,明顯在於天主賞報那些勤奮,善用恩賜,為天國多結果實的人。至於相反的行徑,那些埋沒恩賜的人,既懶惰又冷漠,這樣的疏忽,當然是不結果實,不事生產。
這比喻要說的,正是那最難啟齒的課題:最後審判。這是基督信仰中,眾多難以啟齒的真理和真相的其中之一。今時今日,我們很少在講道或教導中聽到關於死亡、天國、地獄、最後審判或第二次來臨的內容。然而,這些都是我們信仰的核心真理。
聖經中經常提及天主的審判。以創世紀中洪水滅世的一段為例,正就是天主的審判:「大雨在地上下了四十天四十夜」(創7:12)。上主的話傳於厄則克爾先知:「我必按他們的行為向他們報復,照他們的功過裁判他們:這樣,他們必要承認我是天主」(則7:27)。
基督宗教的啟示,清楚地說明,天主把審判的權柄交予祂的聖子耶穌:「父不審判任何人,但他把審判的全權交給了子,為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派遣他來的父」(若5:22-23)。關於審判,保祿也這樣清楚地說了:「這樣看起來,我們每人都要向天主交自己的賬」(羅14:12);「因為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台前,為使各人藉著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後5:10)。
真相是,我們每人都不同程度地懼怕天主的審判。我們誰最堪當?誰沒有犯罪?我們心底深處都知道,自己埋沒了天主的「塔冷通」,沒有降服於天主。那要怎樣審判呢?我們所領受最大的「塔冷通」,莫過於去愛天主──我們的生命終結時,要接受關於這「塔冷通」的審判,會較其他的更多。
真福德蘭修女:「我不知道我們何時會到達死亡,然而當天主審判我們的時候來到時,祂不會問:『生命中你做了多少好事?』祂而是會問:『你在所做的一切事上,傾注了多少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