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彌撒讀經默想


「弟兄們:我們藉著基督在天主前才敢這樣自信......」(格後3:4-11)(6月12日)

《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是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其中一份,最突破和出色的文獻。《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內容關乎聖經的教導,是最短的一份梵二文獻,但事情總不能單看外表的,她短小但卻精悍,絕對不能忽視。

《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的主旨,簡而言之,就是論及聖經乃天主的聖言,餵養和滋潤我們的靈性生命。天主教徒就是靠著聖事和聖言賴以生存。本文英文原著《Bible Alive》是梵二之後的產物,這是一部雜誌,目的在勾勒出《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的含意,希望至少能鼓勵讀者常翻閱聖經。

要在現代社會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我們必須學習今天讀經一的教導。今天,我們看到聖保祿怎樣反擊那些惱人的指控和論斷,捍衛真理。當時,格林多教會受一些所謂「超等的宗徒」(格後11:5)影響,他們要求格林多教會的信徒要嚴守猶太法律。

保祿指這些人「為利而混亂了天主的道理」(格後2:17),他知道,福音是一個新的盟約,就是以嶄新的方法,以基督的寶血封印,與天主建立新關係的盟約。保祿指出,書信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神」,「因為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格後3:6),這是書信的主旨。

我們蒙召居於聖神,並賴著祂的大能而生活。這並不是說法律是壞的、錯的或邪惡的,事實正好相反。但違反愛德、仁愛、忍耐、慷慨和美善的,就不是法律。那封法律信,窒息聖神內的生命,限制她、約束她。

我們每日,都要在生活中尋求活在聖神德能中的機會。這樣,我們便能在人前反映天主的榮耀,讓別人在我們的生活中,看得見天主的美善、光榮和福音的光明。這就是別人渴望在我們內看出的聖潔。

上主,藉著聖神的德能,我們是新約,是在聖神內愛、喜樂和平安的盟約的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