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格黎帕王同貝勒尼切到了凱撒勒雅,向斐斯托致候......」(宗25:13-21)
(5月17日)

保祿是羅馬公民,在羅馬法律下,他屬於受保護階層,獲授予某種特權。眾所周知,保祿有深厚的屬靈基礎,同時也是懂實際和現實的人。他知道要運用一切可行的辦法,務求在最好的平台上,宣揚主的福音。

保祿的傳教熱情是完全地、絕對地不可抑止的,他全心委身,要在最偉大、最好和最有影響力的人面前,為他的信仰作見證。於是保祿運用一切,任何事、物、機會,就是他可運用的一切一切,去傳揚福音。我們蒙召,也該如此。

我們處身的社會、文化,與保祿生活的地方,其實無甚分別。基督信仰的價值觀,在公共場所,在各地政府,備受質疑、反對和嘲笑,以往如此,今天亦相似。即便在西方文明,一些以基督宗為基礎的國家,黑暗的勢力也是不斷出現,破壞、侵蝕基督徒的價值觀、原則和在各社會階層的影響力。就似要把基督信仰邊緣化,令她離開社會的核心,使她不能再發聲,即便發聲,也不能被聽見。

為此,我們的立場必須堅定,使我們為生命的福音、耶穌基督的真理和祂的教會所發出的聲音,能讓人聽得見。保祿身為羅馬公民,享有羅馬公民的權利,同樣地,我們在本國,也受法律保障,亦享有權利和應有的待遇,這包括抗議的權利、致書給議員和執政者的權利、反對制定與基督徒價值觀相反的法律的權利。

我們可能不想擔當這種角色,擔心會被視為激進人物,也怕不能善辯去解釋,讓人明白自己的想法和理由。其實,我們不要羞於請教有這經驗的前人,也可向你本堂的司鐸和主教尋求協助。我們不一定要咆哮或做出極端的行為,才可以捍衛和展示自己的信仰。聖神定當給我們智慧、勇氣和適當的言詞,來為福音的真理作見證。

上主,教我不要害怕,但懷著勇氣和熱忱,放心大膽,捍衛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