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們:我們無論求什麼,必由天主獲得,……」(若一3:22-4:6)(1月7日)

「他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的子耶穌基督的名字,並按照他給我們所出的命令,彼此相愛。」(若一3:22-4:6)

聖史若望可同時稱為愛的神學家。以他名字命名的福音,對基督奧秘的描述,富有很強的洞察力,滿有智慧。以「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若21:7)的身份來寫的福音,在聖經這寶藏中,有著特殊的地位。

若望宗徒──初期教會的支柱之一──將天主的誡命握要地化成兩點:首先,相信天主子之名,耶穌基督;第二,彼此相愛。

聖史若望的福音就是有關信和愛的福音。愛是信德的測試,向人展示你的愛,就等如向人展示你的信德。正如聖保祿所說,若我們沒有愛,便如同一個「發聲的鑼,或發響的鈸」(格前13:1)。為此,「講得出,做得到」,我們所言所行,都必須合符愛德。

愛於我們的信德,就如鹽之於食物,都是不可或缺的成分。沒有鹽的食物,失之美味。我們縱然可以為貧苦的人出頭、為其他人發聲、熱愛公義,但若沒有愛,這些都只是拘泥於外在法律而已。

同樣地,沒有愛的信德只流於思想理論;缺乏愛的望德使人自我中心;在寬恕中沒有愛,毫無意義;只談勇氣膽色而沒有愛,是魯莽輕率;沒有愛的慷慨是奢侈虛榮。

為此,我們蒙召是要在我們所到之處撒播愛。由我們的家庭開始,或許我們可以令所有進入我們家中的人,都懷著喜樂離開。我們蒙召,也是為天主的寬仁作活生生的證明。誠然,空談絕不可信,因為說話可以出於任何動機,所以,重要的是行為:以行為表達愛。

聖十字若望曾說:「為天主和人靈而言,一念純愛,縱然似乎沒做過任何事,但卻比其他所有善行,更為寶貴,於教會也更為有益。」如此說來,過信德的生活,就是要我們每天全心、全靈、全力去奮鬥,為愛作見證。

從這角度看來,愛,是要以無比堅忍,日復日去實行,是我們每日生存,平常而又不可或缺的部份。

今天,踏出信德的一步,立志實踐耶穌信和愛的命令。

聖女大德蘭:「與我們所作的事相比,我們的主視當中的愛,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