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愛就是對上主全然付出,許諾「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路10:27)。如果我們甘願委身於天主,也該愛近人如同自己,這標誌著我們不會冷眼旁觀,由衷地為他人服務,將週遭的人視作近人般看待,好能踐行愛德的誡命。再者,憐憫的心腸不是信口開河,我們要作出相應的行動,為此我們可能要費索思量,甚至出錢出力,才能對近人施以援手;儘管困難重重,我們也絕不退縮,依然無悔地貫徹關愛的精神(路10:34-35)。我們能夠認識愛,全因為主耶穌以身作則啟示給我們,他先愛了我們且「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若一3:16)。所以,我們當遵循耶穌的教導,「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瑪5:44),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若一3:16)。
愛德是基督徒生活的金科玉律,因為「天主是愛」(若一4:16),我們既相信天主對我們所懷的愛,我們蒙受這恩寵並不是望塵莫及的;而事實上,我們在天主的愛內才擁有圓滿。上主是愛的唯一泉源,我們不是討人的歡心,而是要討天主的喜愛,因此我們必須祈求上主向我們彰顯他的愛。人在起初就犯了罪,我們要懂得寬恕、無私地愛,生命才會漸趨聖潔。愛是源於天主,我們要放心大膽地向上主祈求他的愛,接納他所賦予的一切。天主的愛是恩寵,是白白施與給我們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