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耶穌對我們要受苦及要為「福音共同受苦」(弟後1:18) 這事實是說得公開和清楚明白的。祂坦率地明言指誰跟從祂必要捨絕自己和背起十字架(谷8:34)。苦難是通往救恩的道路,也是為完成天主救恩計劃中所必須的。我們以自己的身體,為那「基督的身體──教會補充基督的苦難所欠缺的」(哥1:24)。
這不是意味著所有苦難都是天主的旨意。耶穌不斷治愈人們的身心,從而領他們脫離苦難。每間醫院,醫務所,社會服務機構的成立都是為減輕苦痛。然而,有些苦痛形式是與基督的死亡相似(斐3:10)。我們便不要減輕它,而要接受和視它為我們分擔基督苦難的一部分。
「唯願你們中誰也不要因做兇手,或壞人,或做煽動的人而受苦。但若因為是基督徒而受苦,就不該以此為恥,反要為大家這名稱光榮天主...」(伯前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