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在新約中,孩子們代表著三種不同的屬靈狀態。聖經裡最普遍的兒童畫面強調了他們對父母的全然依賴。如果我們變成兒童一樣完全的依靠天主,我們將可以進入天國(瑪18:3)。
聖經也將兒童視為屬靈上未成長的象徵。「凡吃奶的,因為還是個嬰孩,還不能瞭解正義的道理」(希5:13)。保祿說:「當我是孩子的時候,說話像孩子,看事像孩子,思想像孩子;幾時我一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格前13:11)。孩子因為心智未成熟,因此容易受騙,故此保祿告訴厄弗所的弟兄們:「不要做小孩子,為各種教義之風所飄盪,所捲去,而中了人的陰謀,陷於引入荒謬的詭計」(弗4:14)。
最後,聖經將兒童看為代表自私和反叛的罪行。耶穌將當時的人比作自我中心、被寵壞、和固執的兒童(路7:32-34)。耶穌要我們對聖言在某意義上好像小孩一樣,但不幼稚。他要我們靈性方面要成熟,不偏私,完全知道依靠耶穌。讓我們以正確的方式成為小孩,但要為其他幼稚行為悔改(格前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