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公議會的大司祭禁止宗徒們以耶穌的名字講道施教,伯多祿和宗徒們卻答辯說:「聽天主的命應勝過聽人的命」(宗5:29),又宣稱天主賞賜聖神給那些服從他並為他作證的人 (參 宗 5:32) 。我們是基督徒,是天主的僕人,聽從天父的旨意是理所當然的事。況且,耶穌基督曾許諾天主會把聖神無限量地賜與那些相信且遵行聖言的人。
正如若 3:34所述:「 那信從子的,便有永生。」所以,聖神的臨在與我們的順從有著密切的關係。可是,公議會的見解卻不一樣,人們要依從梅瑟給人民傳下來的法則,尊重大司祭的權力;宗徒們的作證觸怒了公議會,「他們一聽這話,大發雷霆,想要殺害他們」 (宗 5:33)。
當我們遇到不合理或違反道德原則的政策時,應以伯多祿和宗徒們為榜樣,即使生死攸關,也不為利誘及恫嚇,昂然堅持遵行天主的道,指責不公義的事。我們要服從的是天主,而不是人,只有為主作見證,我們才堪當領受聖神。「天主所派遣的,講論天主的話,因為天主把聖神無限量地賞賜了他。」(若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