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話便成了我的喜悅,我心中的歡樂。」
耶肋米亞15章16節
富貴少年受到敬畏天主父母的培育,從小便遵守所有誡命(谷10:20),他只需要多做一件事,便能進入天主的國。「耶穌定睛看他,就喜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樣:你去,變賣你所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背著十字架,跟隨我!因了這話,那人就面帶愁容,憂鬱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產業。」(谷10:21-22)。
那少年雖然很出色,但由於未能完成一件事,故此錯過了天主的國。他唯一的過錯是不能放棄一切。門徒們就更加驚奇,彼此說:「這樣,誰還能得救?」(谷10:26)。
是的,基督徒的生命是要放棄一切,一丁點兒也不可保留。天主的國好比一顆寶貴的珍珠,須要賣掉所有的一切去買它。(瑪13:46)。第一條和最基本的誡命是「你應當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並愛近人如你自己」(路10:27)。
耶穌放棄所有以致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我們還能保留一些嗎?